刚刚,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记者会宣布: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于明日(3月1日)起正式接受申请。
不过,入境处官网还没有更新细则。估计要等明天了。
根据港府此前公布的消息。新投资移民门槛明确是3,000万港币。
当中至少300万元投资于指定组合,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发展。并且将“非住宅房地产”包括在投资类目内,不过投资上限是1,000万港币。
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金融市场动荡,计划容许申请人转换投资,根据自己投资选择,调配及配置资金。如3,000万的投资有亏损(即投资市值低于最低投资门槛),无需填补差额。
可提取现金股息、利息收入或租金收入。但如果把资产卖了,需将卖出来的资金,重新放入新计划的投资内。
新计划在配额上没有限制。
参考旧计划,港府10年内平均每年接获4,000宗申请。不过按照去年高才通、优才等其他计划的火热程度(22万申请,13.5宗获批),新计划年申请应该远远不止4,000。
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
PART/1
资格准则
☑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
☑ 在提出申请前2年,实际拥有不少于3,000万港元(或等值外币)的净资产。
☑ 中国籍人士如果想参与计划,必须先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,旧计划中有90%是该类申请人(门槛较低、周期短的国家会是热门,例如瓦努阿图)。
☑ 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
PART/2:获许投资资产
申请人需在以下AB两大部分,合计投入最少3,000万港元。
A+B=至少3,000万港元
A 可自由转换组合(2,700万元)
· 金融资产:股票、债务证券、存款证、后偿债项、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、有限合伙基金
· 非住宅房地产:商用或工业用途的地产,以1,000万港元为上限
B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(300万元)
这个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,向与香港有关连的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,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。
这个目前暂时没有再进一步消息。
PART/3:受养人安排
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受养人来港,包括配偶、同性/异性伴侣、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。这一点,和8年前的旧计划基本一致。
PART/4:入境期限
☑ 申请人获得原则性获批,可以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180天,作出投资。
☑ 正式获批之后会获得2年期的逗留期限。
☑逗留期满继续满足在港投资的要求,可以申请延长逗留期限,每次延长不多于3年。
☑ 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,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居。如果未符合申请香港永居的规定,也可申请在港无条件限制逗留。申请获批,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。